根据《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皖人社秘〔2017〕460号)和《安徽省电子创业券管理办法(试行)》(皖人社秘〔2017〕461号)等文件规定,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拟于2021年4月6日至4月23日期间,受理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及在此之前完成但尚未申请兑现的电子创业券服务订单。其中,4月6日-4月13日受理创业测评、创业意识培训、视频微课服务订单;4月14日-4月23日受理代理记账、小程序服务订单。请服务商和用户按照平台相关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服务流程、完善服务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申请。
本次未能达到兑现条件的服务订单可在后期运营商受理兑现申请时再行提交,创业券兑现申请最长不超过2年。
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
2021年4月4日